广工大轻工化工学院发文稿纸
发文编号:轻党字[2024]03号 |
签发: |
发文题目: 关于林绪亮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|
密级: |
缓急:普通 |
主送: |
审核: |
抄送: 人事处 |
会签: |
发:院党政领导、办公室、各系、实验中心 |
部门核稿: |
主题词:任免 党支部 |
拟稿: |
存档份数:1 |
共印份数:15 |
校对: |
广 东 工 业 大 学
轻工化工学院
党字[2024]03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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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林绪亮等同志任职的通知
各系(中心)教工党支部:
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林绪亮等同志的任职事项,现通知如下:
一、任命
任命 林绪亮同志、林晓清同志为轻工化工学院院长助理。
任期自2024年4月23日至2027年12月31日。
轻工化工学院党委
2024年4月23日
主题词:任免 党支部
发:院党政领导、各系(中心) |
抄送: 组织部 人事处 |
(共印15份)